(2022年8月25日北京市东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田静同志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北京市东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北京市东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定:
接受田静辞去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北京市东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