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北京市东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日期:2021-12-22 来源:

20211213日北京市东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东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何马根代院长所作的东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东城区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2022年重点工作建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东城区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法院工作置于首都和全区发展大局中谋划推进,围绕“四个中心”和“五个东城”建设,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保障首都安全稳定,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丰富为群众办实事的举措,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满意度,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司法队伍,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的新时代首都核心区提供更加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