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上午,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主任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松元主持会议。
会议讨论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提请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听取并通过了东城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关于东城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的审议意见、东城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关于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东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以及东城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贯彻执行北京市东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在新起点上高质量实施核心区控规奋力推进国际一流和谐宜居的新时代首都核心区发展的决议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有关规定,将各项审议意见书交由区政府研究处理,相关专门委员会办公室抓好督办落实。
会议听取并通过了东城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法院关于加强涉文化领域审判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有关规定,将审议意见书交由区法院研究处理,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抓好督办落实。
会议听取了关于区人大各专门委员会2024年部门预算初审情况的汇报。会议要求,将初审意见反馈区政府及财政部门并督促落实,推动高质量完成好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
会议讨论了东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会议要求,进一步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对报告草案进行修改完善,报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提请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讨论。
会议研究了东城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东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召开时间的决定(草案),决定提请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研究通过了东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时间安排和建议议程。会议决定,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11月30日召开。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德成、白京涛、赵秋洁、韩卫国、刘藻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各室主任、副主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兼机关纪委书记,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