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上午,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主任会议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松元主持会议。
会议讨论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提请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研究了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关于2022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决定提请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会议研究了北京市东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监督办法(草案),听取了东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草案),决定提请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会议研究并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检查《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工作方案。
会议研究了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有关事宜。会议决定,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4月27日召开。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吕德成、白京涛、王森、赵秋洁、韩卫国、刘藻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各室主任、副主任,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