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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规则

日期:2020-10-22 来源: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工作规则

2017314日北京市东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01022日北京市东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第一条  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北京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财政经济委员会受区人民代表大会领导,在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受区人大常委会领导。

第三条  财政经济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职责。

第四条  财政经济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审议议案、决定问题,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审议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区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议案,提出审议结果报告或者审议意见。

第六条  向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区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区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

第七条  对以区人民政府名义出台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依法依程序进行备案审查。

第八条  对有关法律、法规在本区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

第九条  审议议案和有关专项报告时,区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第十条  对属于区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区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第十一条  在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三十日前,依法对区级预算草案主要内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草案主要内容进行初步审查。

第十二条  在区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根据各代表团审议意见,对区级预算草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草案进行审查,向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审查结果报告。

第十三条  依法对区级预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听取和审议区级预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审计部门关于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的报告。

第十四条  对区级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第十五条  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实施的中期阶段,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五年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对区人民政府提交的五年规划调整方案进行初步审查并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第十六条  联系区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对专门问题进行视察、调查、座谈,督查有关单位对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情况。

第十七条  联系区人民政府有关财政、经济、金融管理部门,监督并支持他们的工作。

第十八条  对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及有关专门委员会交付征求意见的法律和法规草案,组织有关单位和代表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第十九条  做好与市、区人大专门委员会和其他省市(市辖区)人大的工作联系和工作交流。

第二十条  办理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工作规则

第二十一条  财政经济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主管副主任领导下进行。

第二十二条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组成委员会主任会议,处理委员会以下重要日常工作。

(一)决定委员会每次会议的会期,拟定会议议程草案;

(二)指导和协调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办公室、预算工作室的工作;

(三)处理委员会其他重要日常工作。

第二十三条  委员会委员可以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

第二十四条  委员会根据实际需要召开委员会会议。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方能举行会议。

委员应当积极出席委员会会议,履行法定职责,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因病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出席会议,需在会前向主任委员请假。长期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委员职责的,可以依法辞去委员职务。

第二十五条  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问题,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需要表决的,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六条  委员会会议可以根据需要,邀请其他专门委员会负责同志、区预算监督小组成员和有关方面的顾问专家列席会议。

第二十七条  委员会审议议题的有关文件,应当提前发各位委员。委员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应当阅读提前送达的会议文件,进行调查研究,为会议审议议题做必要的准备。

第二十八条  委员会会议须安排专人做会议记录并整理、编印会议纪要。对重要的审议意见可以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或者向政府等有关部门反映。

第四章 办事机构

第二十九条  财政经济办公室和预算工作室是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同时也是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第五章    

第三十条  本规则经北京市东城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