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王永民为北京市东城区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4年11月28日北京市东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北京市东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第十条的规定,北京市东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
由王永民代理北京市东城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